2005年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9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聪         来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5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巩固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改革试点成果,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劳动就业

  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年末全省城乡从业人员2120.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22.2万人,占34.1%;第二产业596万人,占28.1%;第三产业802.2万人,占37.8%。城镇从业人员1006.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7万人。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630.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8.2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37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6万人。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476.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4.5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0.4万人,登记失业率为5.7%。

  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当年实现就业再就业119.8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8.65万人。援助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14.3万户。实名制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4.8万人,实名制扶持创业带头人1.2人,带动就业再就业9.2人。

  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1339个,其中县(区)以上133个,街道607个,乡镇599个,全省4209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劳动力市场为中心,县区职业介绍机构为骨干,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补充的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各级劳动力市场面向社会从事公共就业服务面积达到12.9万平方米,其中:交流大厅面积达到7.4万平方米。2005年,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155.7万人次,职业指导85.3万人次,介绍成功86万人次。

  职业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末全省技工学校151所,在校学生8.96万人,比上年增加1.16万人,增长14.87%;面向社会开展培训和再就业培训14.7万人次;就业训练中心129所,社会培训机构806所。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61.3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34.8万人,进城务工农民26.5万人;创业培训1.87万人。我省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较高,有6000名未能继续升学的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参加了劳动预备制培训。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新进展。年末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44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3300人,全年有29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其中23.7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81.7%。

  二、社会保障

  (一)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继续扩大。全省832.8万职工(企业760.5万人,机关事业72.4万人)和 360.8万离退休人员(企业335万人,机关事业25.8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0.5亿元,支出287.7亿元(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报)。

  (二)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年末参保人数864.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0.5万人,增长10.3%。其中参保职工584.2万人,退休人员280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7.8万人和32.7万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7.7亿元,支出54.8亿元。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6.5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2.7亿元,支出23.1亿元。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607.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

  (四)工伤、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职工47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0.3 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4.2亿元,支出3.2亿元。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220.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万人。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亿元,支出0.9亿元。

  三、工资分配

  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4068元,比上年增长18.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331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6306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60元;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724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161元;其他单位职工平均工资16000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7550元。

  四、劳动关系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劳动合同综合签订率达到80.8%。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签订率为97.5%,非国有企业签订率为74.1%;企业集体协商机制稳步推进,全年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23598份,涉及职工426.6万人,签订区域性集体合同4703份,涉及企业20105户、涉及职工189.9万人。68户企业获得了全省人力资源AAA级诚信单位表奖。

  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有所突破。全年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602件,涉及劳动者5.8万人,结案率95%,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10件。

  五、劳动保障执法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政府组织开展了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成效显著。此外,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全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3万户,劳动保障年检5.3万户;立案调查处理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万件,查处群众投诉案件6887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2亿元,督促5563户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劳动者工资2.8亿元,责令用人单位与68.4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清退用人单位非法收取的抵押金239.6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06户。

  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130个,配备劳动保障监察员1485人,其中专职监察员898人,兼职监察员587人。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统计局

  二○○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