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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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省 统 计 局
关于发布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辽人社【2014】146号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为全面反映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bt365最新网站 辽宁省统计局
2014年6月26日
2013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战略,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改进作风,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实现稳中有进。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518.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5.1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683.8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27.1%;第二产业724.2万人,占28.8%;第三产业1110.9万人,占44.1%。年末城镇从业人员1301.8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95.8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6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0.3万人(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增加较多,系将原属于乡镇企业的规模以上法人单位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范围所致);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61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64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5.8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9.6万人,登记失业率3.4%。
全年全省实名制就业102.2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21.7万人,帮助51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372人实现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17598人,带动就业112594人,使用再就业扶持资金64.8亿元。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安排7604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招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00名,其中支教33名、支农103名、支医125 名、扶贫139名。
全年共组织19058人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31522人参加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31773人参加创业培训。全省职业技能建设筹集资金1.57亿元。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省内工作的外国人共1.3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省内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449人。
2013年末,全省拥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51个,其中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509个,国有性质服务机构42个,私营性质服务机构719个,一定规模人力资源信息网站1169个,从业人员共7876人,全年产值约600亿元。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一)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2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0.2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71.7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57.8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2.9万人和47.4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1109.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2.6万人。
连续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49元/月,且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467.5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0.9%。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021.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全年养老金支出1232.1亿元,比上年增长18.8%。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各地全部展开,2013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95.3万人和51.6万人,其中有319.4万名农村老年居民和41万城镇老年居民按月领取了养老金。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33.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1.4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2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8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0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3.5万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1077.9万人,参保退休人员546.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5.8万人和22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19.8亿元,支出295.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5%和14.3%。年末城镇两项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347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22.8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4.2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63.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5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4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1万人。全年共为10097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1.363.1亿元,比上年减少2.9%,支出18.7亿元,比上年降低3.1%。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92.2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56.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5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9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3.2万人,比上年减少0.8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5.4亿元,支出25.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1%和13.5%。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41.3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75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4万人。全年共有25.9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6.5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4亿元,支出13.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8%和18.3%。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3.3亿元。
三、公共人事管理
圆满完成2013年度全省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工作,共录用6236人。全年向国家部委推荐表彰16次,共推荐72个集体、128名个人;以省政府名义表彰奖励5名同志,给予6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7名同志个人二等功奖励,全省有2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全年共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39.3万人次。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实施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年末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岗位设置完成率、人员聘用完成率分别为100%、98%和98%。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年共有1.5万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
全年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69项,参考考生46.5万人次,总计90.8万科次,考试安全率100%。
全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427名,其中安置1935名,自主择业492名。
四、工资分配
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505元,与上年的41858元相比,增加3647元,名义增长8.7%。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310元,与上年的42503元相比,增加3807元,名义增长9.0%。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实际增长6.2%。
2013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233元,与上年的26369元相比,增加3864元,名义增长14.7%。扣除物价因素,2013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实际增长12.0%。
2013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300元,二类地区1050元,三类地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9.8元,三类地区8.6元。
五、人才队伍建设
2013年底,全省人才总量达到528万人,其中党政人才31.7万人,经营管理人才65.4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73.4万人,高技能人才99.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45.6万人,社会工作人才14.4万人。人才总量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2%,人才贡献率26.9%,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8%。
2013年底,全省共有两院院士55人,博士后112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035人。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35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2人,省百千层次人员4399人,在辽工作中央“千人计划”人选57人,长江学者65人,回国留学人员1.8万人。年末,全省共有博士后流动站96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9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13家,累计招收博士后2792人,在站博士后1255人。全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30万人次。举办各类研修班130余期,其中国家级高研班3期,省级高研班20余期,共培训、培养6.5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全年发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人数14.5万人。
全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1462人次,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37项;引进经济专家和文教专家分别为2.2万人次和1797人次。省政府向64位外国专家颁发了“辽宁友谊奖”和“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有1位外国专家获得国家友谊奖。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44所,在校学生82977人,比上年末减少2440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140696人次,比上年减少64485人次。年末全省共有民办培训机构859所。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9.1万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6.8万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8415人次。
2013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93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2721人,高级考评员562人。全年共有32.4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与上年基本持平;27.6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85.2%。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2万余人,比上年多9千人。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渐深入。2013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3.2%。全省网上劳动用工备案12.8万户企业,涉及职工394万人。全省5236个街道社区开展了协调劳动关系进街道社区试点工作,劳动关系协调员8257人。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6748件,其中,受理案件27788件,不予受理8960件。受理案件涉及劳动者32472人,其中农民工7088人,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全年全省共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231件,涉及劳动者6672人。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全省主动检查用人单位9.87万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1.63万户。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41万件,其中举报投诉案件1.04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30.21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3.35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2.42亿元;督促4705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4.47亿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80户,清退用人单位非法收取劳动者的抵押金33.59万元。
七、基础建设
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基本完成。截至2013年底,全省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数据中心,14个市级单位全部实现了与省数据中心的网络联接,13个地级市发放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1235.6万人, 14个地级市开通了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全年“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153万人次,电话咨询服务接通率99%以上。2013年底,全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传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网监测月度数据涉及单位28.4万个,参保人员1602.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