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4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通知
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
为全面反映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状况,现发布2014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bt365最新网站 辽宁省统计局
2015年6月25日
2014年度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战略,牢牢抓住就业和社会保障两个重点,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工资收入分配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改进作风,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实现稳中有进。
一、劳动就业
年末全省从业人员256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3.4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687.9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26.8%;第二产业710.5万人,占27.7%;第三产业1163.9万人,占45.4%。年末城镇从业人员1340.2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38.5万人,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665.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9万人;城镇私营和个体从业人员67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4万人。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中,在岗职工626.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1.3万人。年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1.0万人,登记失业率3.4%。
全年全省实名制就业101.7万人,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20.4万人,帮助1067户零就业家庭实现每户至少一人就业,援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271人实现就业,扶持创业带头人17789人,带动就业11.6万人,使用再就业扶持资金59.5亿元。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安排7622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招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425名,其中支教5名、支农293名、支医14名、扶贫113名。
全年共组织42520人参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84492人参加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28603人参加创业培训。全省职业技能建设筹集资金3020元(仅省直)。
年末持外国人就业证在省内工作的外国人共0.9万人,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在省内工作的台港澳人员共493人。
2014年末,全省拥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51个,其中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101个,国有性质服务机构40个,私营性质服务机构861个,一定规模人力资源信息网站1169个,从业人员共9876人,全年产值约595亿元。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
(一)基本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76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67.3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01.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4万人和44.1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110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万人。
年末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500.8万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90.5 %。
全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029.2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全年养老金总支出1477.9亿元,比上年增长18.1%。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省各地全部展开,2014年末参保人数达到1032万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375.2万人。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8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3.9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64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7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9.5万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1072.5万人,参保退休人员576.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5万人和29.8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43.7亿元,支出329.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5%和11.3%。年末城镇两项基本医疗基金累计结存375.3亿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44.2亿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31.1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66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全年共为10268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48.8亿元,比上年下降20.4%,支出19.97亿元,比上年上升6.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227.4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903.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6.4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9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4万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13.2万人,与上年持平。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0.1亿元,支出28.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4.8%和11.9%。年末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4.4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783.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1.7万人。全年共有28.5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6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4.2亿元,支出1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6%和36.4%。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3.9亿元。
三、公共人事管理
圆满完成2014年度全省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工作,共录用6663人。全年向国家部委推荐表彰15次,共推荐46个集体、77名个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5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10个,记一等功公务员100名。全年全省共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41.3万人次。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大力实施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年末全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岗位设置完成率、人员聘用完成率分别为100%、98%和98%。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落实,全年共有1万余人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
全年组织实施各类人事人才考试70项,参考考生42.8万人次,考试科目102.3万科次,考试安全率100%。
全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393名,其中安置1724名,自主择业669名。
四、工资分配
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190元,与上年的45505元相比,增加2685元,名义增长5.9%。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9110元,与上年的46310元相比,增加2800元,名义增长6.0%。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实际增长4.1%。
2014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2123元,与上年的30233元相比,增加1890元,名义增长6.3%。扣除物价因素,2014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比上年实际增长4.5%。
2014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300元,二类地区1050元,三类地区9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9.8元,三类地区8.6元。
五、人才队伍建设
2014年底,全省人才总量达到536.2万人,其中党政人才30.7万人,经营管理人才56.6万人,专业技术人才290万人,高技能人才102.5万人,农村实用人才44万人,社会工作人才12.4万人。人才总量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2.4%,人才贡献率26.9%,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28%。
2014年底,全省共有两院院士56人,博士后当年招收37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146人。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37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4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0人,省百千层次人员4641人,在辽工作中央“千人计划”人选80人,长江学者67人,回国留学人员2.4万人。年末,全省共有博士后流动站110个,企业博士后工作站9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12家,累计招收博士后3482人,在站博士后1330人。全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30万人次。举办各类研修班110余期,其中国家级高研班4期,省级高研班10余期,共培训、培养8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全年共有42119人通过各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依托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全年引进国外经济类专家2.1万人次,技术管理类专家1240人次,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09项。省政府向70位外国专家颁发了“辽宁友谊奖”和“辽宁外国专家荣誉奖”,有4位外国专家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学校144所,在校学生64798人,比上年末减少18179人。全年技工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293656人次,比上年增加196551人次。年末全省共有民办培训机构871所。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25158人次,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121330人次。劳动预备制培训12043人次。
2014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123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2439人,高级考评员291人。全年共有32.2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与上年基本持平;27.2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平均通过率为84.5%。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2.2万人,比上年多2039人。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逐渐深入。2014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2%。全省劳动用工备案企业20.1万户,涉及职工694.9万人。全省使用派遣用工单位6741户,涉及被派遣劳动者28.7万人。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5910件,其中,受理案件30665件,不予受理15245件。受理案件涉及劳动者30665人,其中农民工9641人,结案率保持在98%。全年全省共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369件,涉及劳动者6726人。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等专项检查,全省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2.7万户,书面审查用人单位14.2万户。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5万件。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为19.4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为14.1万名劳动者追偿工资等待遇16.6亿元;督促2362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督促3979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2亿元。
七、基础建设
金保工程一期建设基本完成。截至2014年底,全省地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均已不同程度地建立了数据中心,14个市级单位全部实现了与省数据中心的网络联接,14个地级市均发放了符合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1836.7万人,14个地级市开通了12333专用公益服务电话,全年“12333”提供综合咨询服务176.7万人次,其中人工接听111万人次,电话咨询服务接通率99%以上。2014年底,全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上传的基本养老保险联网监测月度数据涉及单位29.9万个,参保人员1081.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