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参与拟订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直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的政策,指导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医保指标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