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工作报告》牵头任务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5日          编辑:省人社厅吴粤         来源:厅办公室

  (一)“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的落实情况

  截至7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40万人的83.6%。

  (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落实情况

  至7月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9%,低于4.5%的年度控制目标0.61个百分点。

  (三)“采取有效措施,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积极引进创新型、创业型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落实情况

  根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需要,组织申报国家引进外国人才项目计划166项,67项获国家批准。针对获批计划,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聘请外国专家开展技术指导或项目攻关,并加强外国人才到岗跟踪与后续管理服务。目前,各项目均有序推进。

  (四)“命名表彰百名省级优秀企业家、百名省级杰出工程师、百名辽宁‘大工匠’,努力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社会氛围。”的落实情况

  截至8月21日,已经陆续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3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辽宁工匠、杰出科技工作者、优秀企业家奖励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4号)。

  (五)“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落实情况

  《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25号)文件,已于5月17日正式印发。

  (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去产能分流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的落实情况

  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发〔2017〕47号),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7〕28号)和《辽宁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辽政发〔2017〕29号),从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妥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等方面入手,在稳步扩大政策惠及面、增强各市政策自主权及积极性上下功夫,确保政策惠及更多劳动者。

  加大灵活就业等新就业的支持,将5.6万灵活就业新增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范围。在建平、凌源、建昌、阜蒙等省内重点贫困县开展系列就业扶贫专场招聘活动,帮助农村劳动力实现县内、县外就地就近就业以及跨省有序转移就业74.5万人。

  (七)“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的落实情况

  人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于7月11日下达了《关于辽宁等4个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批复》(人社厅函〔2017〕174号)。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于7月18日印发了《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辽人社〔2017〕156号),要求于7月底前全部兑付到位。截至目前,全省14市已全部按时足额兑付到位,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