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编辑:省人社厅熊欣欣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系列设置正高级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目前未设置正高级的职称系列均设置到正高级,共涉及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11个系列。这些系列职称层级的健全,进一步拓展了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了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通知》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的一个配套文件,共4部分13条,明确了增设正高级职称的职称系列、正高级的名称、评价标准、评审组织和评审监督等主要内容。

  《通知》规定,在工程系列增设正高级工程师,经济系列增设正高级经济师,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会计师(其中审计专业为正高级审计师),统计系列增设正高级统计师,技工院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增设正高级讲师,工艺美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工艺美术师,艺术系列增设高级舞台技师(副高级为主任舞台技师),实验技术系列增设正高级实验师,船舶系列增设正高级船长、正高级轮机长、正高级船舶电子员、正高级引航员,民用航空飞行系列增设正高级飞行员、正高级领航员、正高级飞行通信员、正高级飞行机械员。农业系列继续开展农技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审工作,可设置农业、林业相关专业。其他系列个别专业未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的,在分类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时进一步完善。

  《通知》提出,要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遴选高水平的专家组成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采用个人述职、成果展示、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综合评议、业绩考察等多种形式,提高正高级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确保评审质量。

  《通知》强调,正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优中选优,严格评审标准,进行适当比例控制,充分发挥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要加强正高级职称评审的事中事后监管,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学术造假“一票否决”,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正高级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设正高级职称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做好衔接过渡,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正确对待和积极参与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