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构建“1+X”人才政策体系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编辑:省人社厅苏扬 来源:厅政策研究处
营口市学习借鉴国内先进人才引进政策,制定并出台《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营口市人才智力柔性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十条措施>实施细则》《营口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构建了全市“1+X”的人才政策体系。一是建立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将高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对应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二是按照“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原则制定政策,对比已有政策有突破和提高,对比国内政策有创新。三是实行“住房、职称、落户政策三放开”,三项政策一放到底,充分利好包括融资补助、住房保障、生活服务、职称评聘、载体激励、海关出入境、国际人才互认、流通、人才中介等政策措施。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实落地,市财政将每年设立市级人才发展专项基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人才引进经费保障。
今后,该市将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项目引入、成果转化、专题服务、联合攻关、退休返聘、人才租赁、对口支援等灵活的引进方式,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原则,不拘一格引进国际、国内高层次人才,加快构建起与国际接轨、更具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