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调整公共服务岗位工资待遇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6日          编辑:省人社厅刘宇娇         来源:辽阳市人民政府

  为稳定劳动保障平台队伍,调动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2018年1月1日起,辽阳市将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到1950元,扣除五险一金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1500元左右。

  辽阳市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734人,负责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日常工作,岗位任务重,工作量大,工资待遇较低。此次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待遇的提高将进一步激发他们办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和就业登记等工作的积极性。为完成此项工作,市财政努力筹措资金,保证工资及时发放。